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 GB5031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第61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C20043 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宜 张晓微 孙兰 李雪佩 张文才 陈琪 成彦 温伯银 赵济安 瞿二澜 朱立彤 刘侃陈汉民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与缩略词……………………………………………(5) 3系统设计…………………………………………………(7) 3.1系统构成………………………………………………(7) 3.2系统分级与组成…………………………………………(9) 3.3缆线长度划分……………………………………………(1 1) 3.4系统应用…………………………………………………( 1 2) 3.5屏蔽布线系统……………………………………………(1 3)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 3) 3.7工业级布线系统…………………………………………(1 4) 4系统配置设计……………………………………………(1 5) 4.1工作区…………………………………………………(1 5) 4.2配线子系统……………………………………………(1 5) 4.3干线子系统……………………………………………(1 7) 4.4建筑群子系统……………………………………………(1 8) 4.5设备间…………………………………………………(1 8) 4.6进线间…………………………………………………(1 8) 4.7管理……………………………………………………(1 8) 5系统指标…………………………………………………(20) 6安装工艺要求……………………………………………(31) 6.1工作区…………………………………………………(3 1) 6.2电信间…………………………………………………(31) 6.3设备间…………………………………………………(3 2) 6.4进线间…………………………………………………(3 3) 6.5缆线布放………………………………………………(3 4) 7电气防护及接地…………………………………………(3 6) 8防火……………………………………………………… (3 9) 本规范用词说明………………………………………………(4 0) 附:条文说明…………………………………………………(41)
1总则 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信息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 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的需求。 1.0.6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 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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